为规范全市殡葬服务收费行为,落实国家、省殡葬收费管理政策,推进解决殡葬服务收费中的“痛点”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2018年7月13日,沈阳市发改委(物价局)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组织召开全市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提醒告诫会。沈阳市民政局殡葬管理处、全市各殡仪馆负责人、部分墓园负责人以及殡葬中介服务机构代表等3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向参会单位解读了《沈阳市发改委(物价局)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关于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提醒告诫函》,提示殡葬服务单位要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认真落实惠民收费政策,自觉规范收费行为。本次检查重点内容主要涉及群众反映较为突出的殡葬服务价费“痛点”问题,严厉打击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搭售商品、捆绑服务或者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十种不正当价格行为,切实保护群众利益。
会议强调,各殡葬服务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殡葬服务收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意义,自提醒告诫发布之日起要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加强价格自律,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严禁各类违规收费,针对问题要整改到位。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和市的统一部署,周密组织,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平台作用,依法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及时查处价格违法案件,并集中力量开展一次全市殡葬服务收费专项检查,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回访,对未整改到位的,发现一起,处罚一起,曝光一起。
沈阳市物价局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关于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全市各殡葬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沈阳市殡葬服务收费行为,解决在殡葬服务中存在不依法明码标价,分解收费项目多收费,强制服务并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减轻群众不合理负担,根据国家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提醒告诫各经营者(殡仪馆、公墓、火葬场、骨灰堂、殡仪服务站、殡葬中介服务机构等单位)不得有下列价格违法行为:
(一)未对公墓价格、殡葬服务收费明码标价,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
(二)墓穴(墓位)销售中,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销售公益性墓穴(墓位)的;
(三)提供遗体接运、火化等基本服务,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高于或低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擅自设立收费项目,采取分解项目、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等形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不按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的;
(四)实施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管理的殡葬用品,不执行政府规定的价格或者进销差率的;
(五)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的;
(六)未按规定实施惠民殡葬有关收费减免、优惠措施的;
(七)具有竞争关系的殡葬服务单位达成垄断协议的;
(八)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捆绑服务或者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
(九)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
(十)其他殡葬服务违规收费行为。
上述行为经提醒告诫后,各单位要立即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认真落实惠民收费政策,严禁各类违规收费,建立内部自查机制,切实加强价格自律,针对问题整改到位。
自告诫之日起20日内,价格监管部门将集中开展一次殡葬服务收费专项检查,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针对存在的问题要进行整改回访,对未整改到位的,发现一起,处罚一起,曝光一起。广大群众,如遇到或发现殡葬服务收费违法违规问题,可通过12358价格监管平台进行投诉、举报,价格监管部门将及时查处并曝光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